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泛民對外宣稱要求人大常委會撤回【831決定】,這純粹是愚民手段。泛民不乏政界和法律界人士,他們對基本法和中國政制素有研究,心知肚明,【831決定】沒有撒回的可能。只是泛民沒有能力提出有效方案,為了一己政治利益,犧牲整體社會,繼續愚弄市民,繼續激發社會矛盾。

 

憲制地位

制定【831決定】的人大常委會,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構,行使國家立法權,除香港自治範圍的條款外,人大常委會擁有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。而【基本法】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一部全國性法律。要求撤回【831決定】,與推翻【基本法】和結束【一國兩制】政策相差不遠。試想想,如果【基本法】和【一國兩制】因為有十多名議民反對和數萬人佔中而改變,市民會否願意接受?

筆者相信大部份市民都希望有一個穩定和明朗的政治環境,才能安心計劃未來。或許現時的政改不夠完美,但進步總比原地踏步好。筆者也看不到通過政改有何害處,除了削弱泛民的認受性外。

 

蘇格拉底的蘋果

相信不少人都聽過蘇格拉底與蘋果園的故事。當你眼前出眼一個很好的蘋果,你沒有採下,期望有更好的蘋果,到最後,只能空手而回。而且時間就是沒法重複的,沒有機會讓你重來一次。

政改比蘋果園更明朗,眼前肯定是現實中最好的選擇,假使你心中仍有期望,還是先採下來,再等待下一次機會。就如法律一樣,從來沒有完美,只能透過不斷的修改。沒有國家會待法律完美後才實行,如有的話,可想而知會是怎樣的世界?

 

831決定】和【基本法】一樣,不能隨便修改,泛民應面對現實,採下眼前最好的蘋果,往後,一定有修改的空間,最起碼選委會的組成方式一定有得揀。

 

2015053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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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鋒顛時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