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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為律師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表示:【法治含意不是很簡單說要無條件盲目遵守一切法律,我們公民抗命理據是否合理,是否有道德基礎,這是最重要。】,更以納粹時的德國作為例子。

此舉嚴重侮辱香港的法治,傷害700萬人對法治的感情,但郤不能欺騙我們的智慧。

 

立法過程

香港現有法例都經過立法會討論及投票通過,舊有法律亦有機制修改。身為立法會議員,竟以納粹的法律作例,無視兩者立法過程的分別,嚴重侵犯香港人對法治的感情和尊重,筆者感到十分心痛。

何俊仁92年已是立法局議員,如他覺得香港的法例是不合理和不道德,他早可提出動議。如他曾提出動議,而未能通過,亦是民主的一部份,決不能和納粹德軍作比較。

不知道他在立法會的22年是如何渡過?難道日日睇有穿衣的女孩相片?

 

司法制度

法官和陪審團只會以法律條文作出判斷,犯罪理由和個人道德只作量刑的考慮因素,只有獨裁和專制的社會才會漠視法律。

何俊仁身為律師,沒理由不知道。法治、法例、法律的中心精神是一致的,無需玩文字遊戲,混淆視聽,狡辯陳詞。

 

AV電影充滿各種荒謬怪誕的劇情,參選者色誘選民來獲得選票,囚犯獻身法官以免除刑責,納粹者強暴民婦以顯威望,或許那裏更適合何俊仁先生一展所長,作另類演出。

 

201411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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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鋒顛時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